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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赁方式
(1)租金:
1.特装店铺(AAA1-AAA8):8个,¥120000/年/个,宁波企业可享受政府补贴¥120000/年/个,同时每个店铺还可享受每年不超过¥20000的水电费、物业费及2人次的签证费减免,超过部分按实收取。
2.标准摊位(A01-A23):23个,¥30000/年/个, 宁波企业可享受政府补贴¥30000/年/个,同时每个店铺还可享受每年不超过¥5000的水电费、物业费及2人次的签证费减免,超过部分按实收取。
3.沿街店铺(AA1-AA9):9个,¥180000/年/个, 宁波企业可享受政府补贴¥180000/年/个,同时每个店铺还可享受每年不超过¥30000的水电费、物业费及2人次的签证费减免,超过部分按实收取。
(2)商户签订1年以上(含1年)租约,并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,特装店铺和标准摊位¥10000;沿街店铺¥20000。
(3)仓储费及各种税费等按实际发生费用统一收取,具体见租赁协议
企业租赁贝宁中心标准展位,可以不派遣销售人员,将产品委托贝宁中心进行展示推广和销售。
(1)租金:
1.特装店铺(AAA1-AAA8):8个,¥120000/年/个, 宁波企业可享受政府补贴¥120000/年/个,同时每个店铺还可享受每年不超过¥20000的水电费、物业费及2人次的签证费减免,超过部分按实收取。
2.标准摊位(A01-A23):23个,¥30000/年/个, 宁波企业可享受政府补贴¥30000/年/个,同时每个店铺还可享受每年不超过¥5000的水电费、物业费及2人次的签证费减免,超过部分按实收取。
3.沿街店铺(AA1-AA9):9个,¥180000/年/个, 宁波企业可享受政府补贴¥180000/年/个,同时每个店铺还可享受每年不超过¥30000的水电费、物业费及2人次的签证费减免,超过部分按实收取。
(2)商户签订1年以上(含1年)租约,并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,特装店铺和标准摊位¥10000;沿街店铺¥20000。
(3)销售人员雇佣成本、仓储费及各种税费等按实际发生费用统一收取,具体见租赁寄售协议
(4)贝宁中心按总销售额的5%提取寄售服务费
寄售方式说明
企业将商品运到贝宁中心,委托贝宁中心按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在当地销售后,扣除服务费和其他费用后将货款支付给寄售人。可以采取
1)规定最低售价
2)由贝宁中心按市场行情自行定价
3)贝宁中心按照企业的意向确定价格。
寄售的优势:
1)商品在市场上直接与用户见面,
2)适合于开拓新市场
3)降低企业成本和风险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