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8年1月:中贝两国政府签订《关于在贝宁建立中国经济贸易发展中心的议定书》;
2000年4月:宁波组团再次赴贝,挂牌成立“贝宁中心筹办处”;
2002年3月,宁波组团再次访贝,与贝工贸部签订了《关于贝宁中国经济贸易发展中心代表团来贝访问之备忘录》,确定了“中心”用地等事项;
2004年4月,贝宁工贸部长访问宁波,与宁波市签署了关于建设“中心”的备忘录;
2004年12月,中方“贝宁中心建设方案定稿;
2006年8月,贝方致函中方,对“中心”的设计方案予以确认;
2006年12月,中贝双方签署“中心”建设经营合同;
2007年1月1日,中国外交部部长李肇星、中国驻贝宁大使李蓓芬、贝宁共和国外交部部长迪亚洛、工贸部部长苏玛努为贝宁中心奠基;

2007年5月,中方施工人员进驻贝宁中心,贝宁中心建设正式开工;
2008年11月底,贝宁中心建设将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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